公司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来源:人为峰
发布时间:2017-06-20 11:07:24
点击数:
2016年7月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该资质的取得,证明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上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能力,有利于增强人为峰医药网络信息服务百姓健康业务的发展。
我们将以此次获得审批为契机,继续加强在行业资讯、健康知识、合理用药、企业动态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提供服务。早日实现“互联网+医药”的健康便捷生活,为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而努力!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保障了药品信息的准确真实性,同时也避免了广大患者不受非法网站虚假信息的欺骗,最终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利益。
我们将以此次获得审批为契机,继续加强在行业资讯、健康知识、合理用药、企业动态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更好的为广大百姓提供服务。早日实现“互联网+医药”的健康便捷生活,为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而努力!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保障了药品信息的准确真实性,同时也避免了广大患者不受非法网站虚假信息的欺骗,最终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利益。